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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二年十一月份好人好事、“协辅警”事例通报
点击:1568  发布时间:2022/12/12 9:43:48

202211月,“南湖保安”公司员工在本职岗位上任劳任怨,以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为客户单位和市民提供帮助,表现在11月份的值勤管理工作中,拾金不昧与做好事的事迹5/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1件/次,挽回服务单位与群众的损失总价值逾4000因此收到表扬信1封具体事例如下:

一、据统计,保安队员“拾金不昧”与做好事4/次,拾获手机等物,具体情况:

1、金融系统保安队员拾金不昧与做好事4件/次,拾获手机等物:

20221120日,农业银行监控中心保安队员张林芳同志,发现南湖汽车商贸城ATM机上有客户遗留手机一部,报110取走。

20221129日,农业银行监控中心保安队员朱彩红同志,发现海宁连杭ATM机上有客户遗留手机一部,后通知银行工作人员取走。

20221115日上午,泰隆银行新嘉支行保安队员沈未央同志,在巡查大厅时捡到客户遗留手机1部,交营业经理处理。

20221115日中午,泰隆银行新嘉支行保安队员沈未央同志,在巡查大厅时捡到客户遗留手机1部,交工作人员处理。

二、保安队员尽心尽力为业主服务,收到表扬信1封

20221114日,南湖保安收到一封来自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表扬信,信中对南湖保安驻南湖交警大队执勤的朱惠军、王春根两位保安员在日常工作中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态度给予了表扬。

疫情之下,南湖保安驻南湖交警大队的队员们严格按照公司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驻点单位实际情况,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每天严格把关外来车辆和个人进入单位,坚持对进出人员落实佩戴口罩,检查嘉行码、测量体温等措施。但在117日,有一名工作人员的核酸时间超过72小时,朱惠军和王春根作为门卫保安员,严守工作纪律,根据规定要求未放行。二人“坚守岗位、科学防范”的工作意识,也彰显了南保人的责任和担当!

 

嘉兴市南湖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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